关于本科生导师2020-2021学年工作考核的通知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《河北工程大学关于本科生导师制和教授、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规定(试行)》和《机械与装备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与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明确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,科学全面地考核本科生导师的工作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了《机械与装备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考核办法》,详见附件1。
请本科生导师将个人的2020-2021学年工作总结(电子版)、证明材料(电子版)和填好表头的附件2《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》(电子版)交于系主任。截止日期:2021年10月19日。
教学办
2021年10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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